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十四五”绿色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与六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国资委“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国投“1331”总体构想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绿色发展战略。全面提升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能力,进一步健全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握减污降碳总要求,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二、基本原则

(一)保护优先,绿色引领

将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公司发展全过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能源利用上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不断优化作业流程与工艺,持续践行清洁生产,落实减污降碳措施,坚定不移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统筹规划,精细管理

突出“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系统性。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突出重点与薄弱点,精准施策,加快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整体水平提升。

全面分解落实上级单位下达的节能环保考核任务,构建全员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大管理创新力度,强化过程管控与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化、精细化发展。

三、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公司万吨吞吐量综合能耗、万元营业收入综合能耗(可比价)与万元营业收入用新水量(可比价)等指标进一步下降。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明显,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不断完善,无SO2NOX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粉尘浓度进一步下降;根据上级单位的部署,开展碳排放管理,通过科技创新减污降碳,实现万元营业收入CO2排放(可比价)稳步下降。

生态环境保护管控体系不断完善,公司环境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稳步运行,严格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自主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到2025年,公司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稳步下降。其中万元营业收入综合能耗(可比价)较2020年下降15%;万元营业收入二氧化碳排放(可比价)较2020年下降18%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全员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建立完善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保证、监督、支持”三大体系划分岗位责任,完善配套履职考核问责机制,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体系,为有效落实公司主体责任提供保障。

进一步完善全员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机制,针对不同岗位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风险,加大重点岗位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权重,细化岗位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通过约束和激励,助推责任落实。

(二)加强过程管理,健全环境风险管控

1.筑牢风险意识,加强过程管理

强化新建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和风险预判,将环境尽职调查作为前置程序。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能评、环评、水保以及水资源论证等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规范开展排污许可证办理和自主竣工环保验收,杜绝“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无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开展废气、废水、噪声等自行环境监测,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与环境信息披露。优化监督检查的形式和方法,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风险、重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对问题立查立改,盯紧长期问题整改。

2.强化风险分级辨识与管控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选取科学准确的辨识管控方法,健全生态环境风险辨识评估机制。风险辨识工作与季度环保专项检查同步开展,动态更新风险分级清单与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确保风险防控到位、年度隐患排查整改完成率100%,巩固整治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必要时借助外部力量,做出科学辨识评估,严格落实管控责任,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污染治理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途径,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扎实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确保危险废物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面识别固体废物,实现各类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健全危险废物等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形成专项台账,保证危险废物依法合规处置率100%;完善危险废物等规范化管理评价机制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率达到100%,根据评估结果建立台账,制订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强化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清污分流,强化生产与生活废水污染防治,进一步提高港区废水回收利用水平与极端天气下水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在降低港区污水外溢风险的同时减小用新水量。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维管理,严格管控粉尘无组织排放,切实做好各类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确保完成国家和地方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国家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的相关要求,采用生态护岸、增殖放流等措施,开展陆域和水域生态修复。

(四)对标先进水平,推动绿色转型

1.推动绿色港口建设

开展绿色港口建设实施方案制订与等级评价工作,编制创建绿色港口工作清单,对已有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成绩进行总结归纳,根据确立的重点支撑项目,为绿色港口与“零碳港口”建设提供保障,在清洁能源应用、设备能效提升、智能化应用、节能降碳管理等关键领域,实行重点攻关、重点突破。贯彻落实《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JTS/T 105-4-2020,开展绿色港口建设并按照《绿色港口(专业化干散货码头)等级评价指南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进行绿色港口等级评价。

2.推广低碳节能型设施与装备

推动辅助设施和辅助部门应用清洁能源设备与设施,研究推广分布式屋顶太阳能发电、港区风能发电等项目,利用好周边的空气源、水源、电厂的余热等可用资源。

提高设备设施能效水平,对现有高能耗装备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设备设施,提高装卸运输设备生产效率和辅助设施的整体能效水平。提高应用电能回馈、变频等节能技术的大型装卸运输设备比例;推动岸电系统建设与应用;应用LED灯、纳米高效节能灯等绿色照明及自动化控制;推广高效电机,逐步淘汰在用低效电机,对电机系统根据其负载特性和运行工况进行节能改造等。

加强工艺设备能效检测和排放控制。适时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大型工艺设备进行能效检测、能量利用率监测和排放监测,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保持良好技术状况。加快形成高能效、低碳化、环保型的工艺设备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能耗和排放水平。

(五)统筹管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建立双碳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密切跟踪国内外碳排放政策走向,完善碳资产管理体系和机制,强化碳排放和碳资产管理。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统计业务建设,建立更加科学的、完整的监测统计体系,健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制度和机制,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和碳盘查工作,做到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运行记录完整、运行效果良好,做好统计数据的可追溯性。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公司责任,确保节能降碳目标的实现。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学习,全面领会新发展理念、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入学习碳排放相关知识,增强领导干部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强化公司全员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到各业务领域,自觉落实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和岗位人员配备,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监督以及执行作用,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并完成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切实将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发展战略,及时研究、分析、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推进各项规划落地。

(三)完善制度保障,提升管理水平

根据上级单位相关要求与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保证制度体系的衔接贯通,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逐级落实、压力层层传导,不断提高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四)强化考核问责,促进规划实施

逐级落实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和措施,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和个人严格考核,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切实落实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促进公司将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产经营进行深度融合。

(五)规范教育培训工作,建立环保人才队伍

加强公司环保管理人员培训与交流,定期开展外部参训与对标学习,强化环保管理人员在节能环保、能源管理、碳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经验储备,确保专业能力满足岗位需求。

结合环保责任制,制定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培训计划。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活动,积极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融入员工入职、在岗、转岗和重新上岗等培训全过程,全面增强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

(六)强化资金投入,实施重点工程

加强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确保重点环保设施和改造工程按计划实施,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支持专业化机构为公司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第三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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